德国对非降解塑料作出要求
2007/5/10 0:00:00 | 编辑:管理员| 【打印】【关闭】 访问量:5058次
根据欧盟法规定,出售一次性包装产品,特别是罐装和塑料瓶装产品时,必须收取0.25欧元的押金。直到最近,德国的包装回收体系才与欧盟取得了一致。此前,欧盟曾指责德国在实行押金制度的同时没有对回收系统做出相应的调整,零售商只回收和现售产品完全相同的包装,增大了欧洲其他国家向德国出售饮料产品的难度,在德国国内市场形成了贸易壁垒。现在,德国已对回收体系做出修改,简化了押金退还管理规定,确保其回收体系符合欧盟法规定。